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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头条丨[快讯]高铁电气:高铁电气:中标项目暨关联交易
2023-05-31 20:22:44    中财网

CFi.CN讯: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资料图)

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

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项目部发送的中标通知书,公司成功中标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专业物资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 TX-JCW-13(接触网系统)包件,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174,779,024.78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铁电气化局”)出售商品的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求,属于正常商业活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人不会形成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公开招

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

·本次中标有利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

本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

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项目部发送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中标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专业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TX-

JCW-13(接触网系统)包件,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74,779,024.78元

(含税)。本次交易尚未签订合同,最终交易金额、项目履行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

电专业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

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项目部,系关联方中铁电气化局成立,中铁电气化局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

限公司100%的股权,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1.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

项的有关规定,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6144E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139号202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豆保信

注册资本: 440,92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74-01-01

营业期限:2001-06-29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工程设备器材制造;铁路专用设备的研制、检测;销售铁路设备材料;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机械租赁;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版发行《电气化铁道》;利用《电气化铁道》杂志发布广告;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铁路运输设备维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6日);测绘(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

至2019年12月31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其他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6日);制造桥梁预制及预应力混凝

土制品、构件、隔声降噪材料、水泥及石膏制品、铁路运输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履约能力: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

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74,779,024.78元(含税),占公司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74%。由于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对公司2023年当期业绩影响具体取决于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和实施进度。

若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经招标人验收后,将对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影响力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的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

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项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人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由于本次中标为

通过公开招投标形成的关联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已取得项目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订相关正式

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具体实施、履行条款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对项目收入进行确

认,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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