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21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济宁市教育局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优待政策。
济宁市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按照济宁人才金政20条和《济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手册》分工安排,全力为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保障。
具体政策是“领军人才、优秀企业家、博士研究生子女新生入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
申请范围主要包括《济宁人才金政20条》中领军人才、优秀企业家、年龄不超过45岁的博士研究生。
人才有子女入园或入学需求的,每年6月底前,向申请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济宁市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对人才分类界定有疑义的,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为准。
每年7月15日前,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需求,并会商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名单和相应的申请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才需求和实际情况保留学位。然后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留存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并于招生前提出安置意见,通知有关学校予以接收。有关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于8月底前协助人才办理子女入园或入学手续。
所需材料主要包括在服务期限内的《圣地人才一卡通》或《山东惠才卡》;人才和子女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人才劳动合同或人才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济宁市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转学的,还需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下一步,济宁市教育局将认真落实《济宁人才金政20条》要求,坚持特事特办、优先安排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并会同人社部门,继续统筹解决好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近就便入学的问题,欢迎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安家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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